诛仙:若不自宫,或将成功
归类于喜爱 | Trackback @ October 13, 2007 by silenteer
大概是一年前开始看《诛仙》的,今天终于见到结尾了。虽然说“诛仙”没有“太监”,但基本上也是像岳不群那样“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总体上来说,这部小说最好的部分就是张小凡成长那段时间。这跟很多同类型的小说一样,为读者提供了一个从平凡到高手的梦境。这种白手起家,经过披荆斩棘,达到独孤求败境界的经历,原本就是很多人儿时的梦想,也是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而且,这一部分气氛比较轻松活泼,也不缺乏幽默,清新的恋情总是令人心驰神往的。
此后,风雨突变,尤其是在碧瑶的魂魄被收入合欢铃后,气氛开始变得压抑。一方面,张小凡与碧瑶之间存在着难以割舍的深情厚意;另一方面,陆雪琪加入了这个原本就很微妙的关系之中。人物之间的种种矛盾,情节也几经起伏。关系复杂了,故事结构上展开了,很多伏笔都逐渐铺张开来。在这种情况下,吸引力主要集中在情节方面,或者说是在结局方面。毕竟看了这么长时间,不看到结局实在有点儿不甘心。
结局来了,却这么令人失望。这或许就是最令人愤怒的地方了。作者强行切断了诸多伏笔与线索,然后急不可耐的把鬼王干掉,把碧瑶丢掉,满足大家对于张小凡与陆雪琪之间的诸多意淫结局。在这一切恶行之后,又抛出了《诛仙2》这个解释。
或许《诛仙2》是真的,但应该不像作者说的那么单纯吧!否则,作者的头脑未必太简单了吧!面对如此糟糕的结局,又有多少读者愿意在自己被强奸了之后在勇敢的面对下一次呢!在这诡异的现象背后,金钱与商业化的需求才是比较合理的解释吧!虽然目的为何还不得而知,但本来的《诛仙》已经如岳不群一样,为了练成葵花宝典而挥刀自宫了。
在此留下一句老话: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若不自宫,也可成功。
即使自宫,未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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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还是很不错的吧。当然,这是相对于现在市面上涌现的武侠作品。
看到碧瑶念着“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还是真的很感动的。
前面的确不错,主要是避免了多少小说作家的YY情节。不过,后面好象是为了商业利益(诛仙2?)草草收尾,太对不起读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