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抄袭的胡言乱语
评论(2) | 归类于评论 by silenteer @ December 5, 2007
既然被点名了,就谈谈自己的看法。我自己的博客估计是没有这种情况,唉,既然没人抄,就说明水平还差得远啊!惭愧!
抄袭,是中文领域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不但是抄,而且还理直气壮的抄。网络上如此,随便找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一搜,便是数十条同样的信息。你甚至都不能从其中区分出谁是作者,谁是抄袭者。这就像冯导的《大腕》中那个要做“乐哈哈”纯净水广告的假货商人所说,“广告做多了,假的也就成真的了”。另一方面,《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圈里圈外》,而郭敬明却依旧嚣张。论文直接的抄袭更是家常便饭一般,我甚至看到正规出版的学术文章就是国外厂家设备说明书的中文翻译!
网络,只是让抄袭变得更加方便而已。
抄袭的方式不同,从关系上分为3种。第一种,个人抄袭个人。这种情况多如牛毛,稍微有一点儿本事建个网站,又没有能力提供丰富的内容,显然要通过其他手段来扩充自己的门面。不过,一般抄得人往往没有被抄的人名气大,多而且无序,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办法。第二种,是门户抄袭门户,这就会引发大规模的口水战,而且吵到最后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大家都是出来混的,炒作够了,毕竟还要跟人家留口饭吃。第三种,就是大门户抄袭个人。这个就比较没有水准了。但多数情况下,个人小网站也没有什么办法。你可以大声疾呼,但人家干脆不理你。当然,想罗永浩之流的悍匪还是可以通过法院敲出一笔钱来的,不过,一般人就没有这个本事了,别说是敲出钱来,可能连链接都没有。可这也没办法,我们不是悍匪,自然活得也不够彪悍。
忍了,所以就是现在的局面了。
PS:想起Boston Legal中Shirley在法庭上引用德国牧师Martin Niemoller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的一段话:“在德国,他们先开始对付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后来他们对付犹太人,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对付工运者,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运者;后来他们对付天主教徒,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对付我,这时已经没有人剩下来可以为我说话……”
豪斯也怕孤独吧
评论(0) | 归类于美剧 by silenteer @ December 5, 2007
豪斯医生最大的特点莫过于他不像医生。
从这部美剧一开始的时候,豪斯医生便开始灌输他的“彻底怀疑”理论。他不相信病人的话,不相信病人的病例,不相信病人的亲属朋友,甚至有时候连病情本身也抱着怀疑的态度。同时,豪斯把这种怀疑建立在充分的自以为是基础之上,结果就是一个充分自负而又固执的古怪医生。
豪斯有一个,居然有一个挚友!威尔森,作为一个出色的肿瘤科医生,他居然能够在各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承受豪斯更加莫名其妙的古怪。他的午餐被豪斯偷走,他的办公室被豪斯挤占,他要随时提供豪斯嗑药的处方,他还为豪斯撒谎甚至差点儿要背黑锅。连我都不得不嫉妒豪斯居然有这么好的运气,有如此的挚友(却不知道珍惜)。
我总觉得,作为一个绝世聪明的人,豪斯总会是有一点儿孤独的。他既然彻底的怀疑,自然很难去做到信任。当然,院长丽萨-库迪和威尔森信任豪斯的医术,虽然都不太认同他的做法。
那么豪斯呢?一个是在全国唯一敢雇佣他的院长,一个是他这一生中难得的挚友。豪斯应该是敢于托付自己的信任的,所不同的是,他会不停的尝试这种相互信任的尺度与底线。他从来不满足于生活中体验到的友情,他总是惹事,正因为他心中一点点的孤独以及害怕孤独,豪斯在不断的尝试中验证着自己的友情与信任。
在第三季结束的时候,他的小鸭子们突然离开了。豪斯为此陷入了难以言语的失落。作为一个无法轻易托付信任的人,虽然表面总是刻薄,但小鸭子们终究是相伴身边的得力助手。难得他熟悉了他们,摸透了他们的秉性脾气,可以放手把病人交给他们并按照自己的意思来折磨。这种离开,无异于背叛。因此,当得知有人要离开的时候,豪斯就变得更加的古怪和不尽人情,变本加厉的刻薄。
豪斯害怕孤独,因此总要变成生活中的主角才安心。第四季了,小鸭子们并没有离开这部剧集,只是不知道结局会怎样?
首发 伊甸园
the unit的起死回生
评论(0) | 归类于美剧 by silenteer @ November 24, 2007
The Unit的第二季几乎使我放弃了它,若不是最后时刻它抛出了一个足够诱人的悬念来。
在第二季结束的时候,出现了颠覆性的情节,the unit不再是一个unit,它被离间、破坏,变得七零八落。即使在这种极端的逆境中,the unit也留有退路。
The Unit的特色正是这种游刃有余的快感。任务总是困难的,但unit正是为这些任务而存在的。游刃有余来自于严格的训练、信任和忠诚。严格的训练保证了每一个成员的可靠,也因此赢得了其他成员的信任。Bob在接受了相当变态的选拔后才进入了这个unit,而此后他也经历多次任务,才最终得到认可。而在一个更加残酷的测试中,unit被关押在监狱中以测试他们在被俘情况下是否能够保守秘密,面对有针对性的攻心、拷打,最后的结果还是证明了彼此的忠诚。
第三季开始的前两集用来了结上一季结尾处的颠覆性悬念。忠诚依然是维系整个unit的关键所在,离间与渗透都只是短时间的脱身之计。最终,尘归尘,土归土。其实,这是一个相当遗憾的结局。利用这个故事,完全修补了那个颠覆性的悬疑,也把故事推回到原来的位置,可以回到那个熟悉的模式,不断的编写一个个神勇的故事。
这部美剧的收视率估计还不错,要不然也不可能挺到第三季。不过,第三季要延续前两季固有的模式,显然不会带来什么新意了。不喜欢这部美剧的人依旧会指责那些女人们的戏实在恼人,以及那些过分神勇的小强们的故事过于虚假。我曾设想过,第二季结尾给了the unit一个机遇去改变,甚至以unit亡命天涯作为新的主线,那一定会是耳目一新的,至少第三季的前两集就很精彩。
无论如何,这是个很man的故事,还是值得一看的!
首发 伊甸园
Ubuntu:体验过才知道微软的好
评论(4) | 归类于软件 by silenteer @ November 13, 2007
Ubuntu的喧嚣已经持续了好久。首先,据说Ubuntu的安装比较简便,已经可以让普通用户轻松掌握了。其次,据说Ubuntu的硬件支持问题也大为改观。还有一点,就是Ubuntu下已经配备了足够的自由软件,提高了Ubuntu的使用性。从另一个方面来讲,Windows Vista现在的窘境也是很多用户开始关注Linux这个开源的平台。
Vista的窘境是自己造成的。我感觉这有点儿像当年的Intel,由于自己垄断性的地位,一味的追求高性能低性价比的高端产品,因而有了当年奔腾4的高速高能耗的结局。而Vista在Xp大获成功之后,进一步推动了提高系统界面和安全性的思路,才造就了Vista如今华而不实的结果。(ps: Vista到现在还没有比较便捷的破解也影响了它的普及程度,至少在中国是这样。)
在如此的背景之下,我才决定体验一下Ubuntu。Ubuntu论坛上有详细的帮助,我也顺利的一步一步走入了Ubuntu的世界。可惜,体验就是体验,终究只是一种过程。现在,我已经将Ubuntu删掉了。Ubuntu的界面的确很不错。不过,我也不觉得除了新鲜之外,有什么更为优秀的地方。
我安装完Ubuntu后,硬件基本被正确识别,而且也不需要额外的安装过程。只是声卡的驱动显然不太正常,经常有噪音,播放效果也不好。
Ubuntu最大的问题依然是应用性。但我终于完成了所有安装之后(包括各种软件从源更新),却发现自己已经无事可做了。
我曾看见过一篇语重心长的文章,介绍Ubuntu的优点,劝说大家来尝试。我想说的是,Ubuntu已经准备好了,但我还没有。
写到这里,我突然产生一种很感激的情绪。如果不是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垄断了市场,可能也就不会有今天如此之好的个人用户体验了。垄断虽然不好,但多个竞争对手为了取得垄断而进行彼此协议间的冲突,也许会更糟。无论是打着何种国家、民族、股东利益的旗号,受害的还是普通的个人用户。
Boston Legal: 卑鄙 肮脏 正义
评论(0) | 归类于美剧 by silenteer @ October 18, 2007
James Spader得到了他的第三个艾美奖,估计这部美剧又会大红大紫起来.
作为一部律师剧,BL以其喜剧风格而见长,幽默但不滑稽。BL中的律师们有时会面稀奇古怪的案件,绞尽脑汁来找到邪门的辩论角度,最后得到意料之外的审批结果。由James Spader所饰演的男主角Alan Shore正是这一喜剧风格的集中体现。
Alan Shore在案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他的结案陈词,连Shirly都说他是高手。简单的来说,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在这一点上,他受Denny Crane的影响比较大。在“黑寡妇(第二季前两集)”的那个案件中,Alan就是听从Denny的建议,在结案陈词中不停地说,直到Denny点头认可,最终力挽狂澜。BL甚至有意强调只一点(第二季尤为明显),把交叉提问部分搞得很糟糕,最后靠Alan一张嘴来搞定一切。
Alan Shore是一个不择手段的律师。正是这个特点使他在第一季中与Brad和Lori格格不入。不过,我也怀疑正是这个特点使Lori有暗恋Alan的倾向。Alan可以恐吓对方的证人,可以非正式的劝说自己的客户弃保潜逃,可以利用法官的母亲来影响法官的判决,可以找来一个黑人牧师发表一番慷慨陈词从而利用舆论来压制法官的决定。对于Alan而言,从来没有什么不能做的。
Alan Shore在庭审过程中总是花招不断。他总是运用诡异的语言甚至是动作来提问或者回答提问。在“黑寡妇”一案中,面对证人,他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不断摇摆着他的右臂,以至于法官不得不质问他在做什么。Alan回答“Just loosening up, your honor.(热身)”,然后,突然挥起手臂指向证人“Did you kill Joel Nolan?”这个动作实在是太夸张了!
但,Alan Shore最为吸引人的地方,却在于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人性的光辉。无论平时如何的桀骜不驯、恃才傲物、风流成性,他始终是一个需要“良心”来支持的律师。为此,他甚至冒着被解雇的危险劝说自己的证人出面指认自己的客户,他在成功帮Bernard脱罪后指责Bernard使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他在帮黑寡妇脱罪后还忍不住要问对方是不是真的杀人了。他在很多结案陈词中,之所以化腐朽为神奇,正是那种人性的光辉感动了陪审员。
诛仙:若不自宫,或将成功
评论(3) | 归类于喜爱 by silenteer @ October 13, 2007
大概是一年前开始看《诛仙》的,今天终于见到结尾了。虽然说“诛仙”没有“太监”,但基本上也是像岳不群那样“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总体上来说,这部小说最好的部分就是张小凡成长那段时间。这跟很多同类型的小说一样,为读者提供了一个从平凡到高手的梦境。这种白手起家,经过披荆斩棘,达到独孤求败境界的经历,原本就是很多人儿时的梦想,也是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而且,这一部分气氛比较轻松活泼,也不缺乏幽默,清新的恋情总是令人心驰神往的。
此后,风雨突变,尤其是在碧瑶的魂魄被收入合欢铃后,气氛开始变得压抑。一方面,张小凡与碧瑶之间存在着难以割舍的深情厚意;另一方面,陆雪琪加入了这个原本就很微妙的关系之中。人物之间的种种矛盾,情节也几经起伏。关系复杂了,故事结构上展开了,很多伏笔都逐渐铺张开来。在这种情况下,吸引力主要集中在情节方面,或者说是在结局方面。毕竟看了这么长时间,不看到结局实在有点儿不甘心。
结局来了,却这么令人失望。这或许就是最令人愤怒的地方了。作者强行切断了诸多伏笔与线索,然后急不可耐的把鬼王干掉,把碧瑶丢掉,满足大家对于张小凡与陆雪琪之间的诸多意淫结局。在这一切恶行之后,又抛出了《诛仙2》这个解释。
或许《诛仙2》是真的,但应该不像作者说的那么单纯吧!否则,作者的头脑未必太简单了吧!面对如此糟糕的结局,又有多少读者愿意在自己被强奸了之后在勇敢的面对下一次呢!在这诡异的现象背后,金钱与商业化的需求才是比较合理的解释吧!虽然目的为何还不得而知,但本来的《诛仙》已经如岳不群一样,为了练成葵花宝典而挥刀自宫了。
在此留下一句老话: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若不自宫,也可成功。
即使自宫,未必成功。









